物资管理科
  • 1、全面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、条例、政策、制度、文件精神和要求,负责完善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。

  • 2. 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入账、建档、立卡、核资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。对全校各单位的资产台账、资产标识、使用情况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盘点和抽查,保证各类资产的规范管理和安全。

  • 3. 负责全校各类无形资产、仪器、设备、家具等资产的注册续费、维修保养、收储调拨、回收报废、残值处置等管理工作,保障各类资产物尽其用、保值增值。

  • 4、负责全校资产台账、分户账、维修经费等统计分析及年度资产报告编报等工作,并为学校的资产管理、风险控制、相关决策提供参考数据和建议。

  • 5、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制度、指标标准、绩效评估等方面的研究及校内宣传工作。

  • 6、建立和完善校、院(处)、系(专业或科室)三级资产管理机制,逐步建立学校国有资产绩效评估体系。

  • 7、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设备科
  • 1、负责制定全校设备费、污水处理费、实验费的年度经费预算的使用计划。

  • 2. 负责全校实验室小型维修工作。

  • 3.协助安全保卫处搞好实验室(含科研、研究生)安全技术工作。

  • 4、负责全校设备、家具、办公用品、实验耗材等物资购置申请的审批工作。

  • 5、负责汇总并初审各专项资金设备的购置申请工作。

  • 6、负责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工作。

  • 7、负责全校物资的验收工作。

  • 8、负责各项信息的更新、维护及报送工作。

  • 9、学校试剂库管理工作。

  • 10、负责实验室废液、废弃物收集及处理工作。

  • 11、负责实验室设备、报废仪器搬运工作。

  • 12、负责理工实验实训楼废水处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。

招标采购供应科
  • 1、贯彻落实国家采购与招标法律法规、政府采购政策,拟定学校采购与招标规章制度;

  • 2.组织编制学校年度采购项目计划,组织协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、采购需求管理工作;

  • 3.负责职能范围内采购与招标项目实施;

  • 4、负责采购与招标合同审核、审签;

  • 5、负责采购与招标职能监督,依法依规处理采购与招标项目质疑或异议;

  • 6、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,以及采购与招标项目档案整理归档工作;

  • 7、组织遴选学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,建立健全代理服务机构考核评价机制;

  • 8、负责向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,反映采购与招标工作中重要问题并提出建议;

  • 9、完成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。

房产科
  • 1、全面贯彻执行国有土地和高校房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、文件精神和要求,负责完善我校国有土地和房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。

  • 2. 负责全校国有土地、各类用房及附属物的勘测确权、增减变动、权证办理、灭失处置、统计汇总、数据上报等工作。

  • 3. 负责全校国有土地、各类用房及附属物的统筹管理、调拨审批、统计分析等工作。

  • 4、负责土地、各类用房、室内外场地的新建改建、用途变更、档案借调等审批、监督、检查。

  • 5、对全校各单位的用房台账、使用情况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盘点和抽查。

  • 6、建立和完善校、院(处)、二级用房管理机制,逐步建立学校土地房产绩效评估体系。

  • 7、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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